声明人:金志祥
在劳教所中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全部作废。从新作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4/10174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