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金辉
我99年曾向邪恶写过的“保证书”,及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一切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4/10174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