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谷宝珍
在这场迫害中,被迫写过的“保证”,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话,声明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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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4/10174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