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胡治泉
在高压下我曾被逼迫写过“保证”和签过名、表过态。现严正声明:在高压下所做的一切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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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4/10174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