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段志生、于炳正
被迫害期间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一律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4/10174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