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香从
以前向邪恶所写的不符合大法东西全部作废。彻底与旧势力决裂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一切听从师父的安排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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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4/10174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