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淑美
自1999年7月20以来,由于学法不精進,在高压下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,在此声明:在高压下所写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4/10174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