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朋琴
在99年7.20以后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 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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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4/10174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