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范放枚
在邪恶的高压下我违心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4/10174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