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田春娣
我以前有过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言行,现声明一律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4/10174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