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许振青、赵秀玲
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4/10174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