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爱根
在邪恶势力胁迫下,写的“保证书”,以及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决心紧跟师尊,做好师尊所说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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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5/1018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