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伟胜
在这场迫害中,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字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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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5/1018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