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翠红
在上学期间在老师的强迫下在反对法轮功的条幅下签了名,现在在此声明作废。今后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5/1018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