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宪才
在被迫害中写过的“保证书”和说过的对不起大法的话,现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5/1018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