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郑小玲
我曾在思想不理智的情况下,替同修写过“保证书”。在此声明我所说、所做出的一切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5/1018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