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郝秀芬
在邪恶的残酷迫害下,我所说、所做的一切对不起大法的言行、他人代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5/1018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