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树玲
在邪恶的残酷迫害下,我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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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5/1018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