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鸿生、王秀珍、王瑞珍、陈秀芹、王秀英
在邪恶残酷迫害下,我们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彻底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5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5/1018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