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蒋乃兰
在邪恶迫害下,以前所说、所做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5/1018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