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郑建民
我母亲修炼法轮功,邪恶找我母亲签字时,我代替我母亲在不炼功的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,在此声明我所有的代替签字全部作废。以后努力弥补过失,坚决制止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5/1018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