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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冉利琼 我于1999年2月得法,于当年12月被公安非法抓捕。由于学法不深,在派出所里,在无意识的状态下配合了邪恶,写了“不再修炼法轮功”的保证并按了手印。我的家人也给公安写了“保证我不修炼”的担保书。通过学法我悟到这是我修炼路上的污点,必须洗刷干净。我现在郑重声明:我和我的家人在高压下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法轮大法和师父要求的言行一律作废!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在今后的修炼中我要勇猛精進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用实际行动来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洗刷自己的污点,走好、走正正法修炼的每一步,报答师尊的慈悲苦度!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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