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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于芝英 2000年我被邪恶抓進看守所关了20天。家里人急忙找人,花了不少钱到看守所要人,临走时又要交1000元钱才能放人,邪恶还让我在他们写的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名。现在我回想起当时的做法很后悔。特在此严正声明在“保证书”上签的名作废。我要紧跟正法進程,认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走师父指引的路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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