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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吉秀

    我于2005年3月在讲真象和发放真象资料时,被国安大队非法抓捕,并被非法拘留28天。我在被拘留期间,不准打电话,不准与家人见面,吃不好,睡不好。我多次被提审,强迫按手印,在精神和肉体上受到非人折磨,我多次昏死过去。邪恶打罚双管齐下,收超过几倍的伙食费等,我一共花去4000元。我严正声明,在拘留期间,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,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6/10192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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