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贾玉福
街道办事处逼我写“保证”,我爱人代写了,我签了名,给大法造成了损失。声明:我做的和家人代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6/10192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