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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孙玉琴 我98年得法的,得法后身心受益。7.20以后,在邪恶的迫害下,违心的在恶警为写好的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名,犯下大错,是背叛师父和大法的行为。郑重声明:我向邪恶签的名,和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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