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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志敏 我是九七年喜得法轮大法的。99年7.20后流离失所。2002年4月7日,被恶警绑架、非法劳教,并在劳教所被强制洗脑,说了、做了违背大法的事,写了“三书”。现严正声明:在强制下所写的“三书”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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