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金环
我以前所说、所写的对不起大法的一切,现在严正声明全部作废。以后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6/10192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