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俊霞
在2000年,我因学法不深,怕心很重,在邪恶压力下所写的“保证书”,交的大法书籍,给我照相,按手印,以及一切不符合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我决心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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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6/10192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