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良芹
我是97年得法的,得法一年多,恶党非法镇压法轮功,在99年7.20我说过对不起师父的话,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做一个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不辜负师父的慈悲救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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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6/10192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