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秀清
我曾去北京上访,被非法抓回后,曾在拘留所关了45天,女儿为早日接我回家,曾在拘留所拿着我的手写过的“保证不去北京”,作废。今后紧跟师父不变心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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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6/10192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