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范晶涛
在1999年7.20后,我被共产邪灵、610等迫害,强迫我写了“保证书”。声明:我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,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6/10192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