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吕满昌
我在99年7,20以后,未能顶住邪党势力的压力,违心的写下了“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”以及签字,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6/10192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