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杰
我在劳教所被非法迫害期间,曾违心的写过“悔过书”等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从新紧跟师尊,做好在正法期间应该做好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6/10192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