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姜缝莲
我服从了邪恶的迫害,自己曾把大法书交给了派出所。严正声明:我对师父和大法所做的一切不敬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以后加倍弥补,讲真象,救度众生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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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6/10192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