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平波
以前在大形势的压力下,我违心的抄写了诋毁大法的文章、“保证”,作废。以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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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6/10192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