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朱志德、朱志恩、朱志宇、朱光文、朱光霞
我从1999年7.20后,服从了中共邪灵高压,所做的一切不符合法轮大法的言行,“悔过”,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5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6/10192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