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长兰
从前我说过的“不修炼法轮大法”的话和写过的“不修炼法轮大法的保证书”,全部作废。以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跟上师父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6/10192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