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薄爱红
我在1999年7.20期间,我服从了高压迫害,做了违背大法的事情,全部作废。我今后加倍弥补,做好证实法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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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6/10192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