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肖喜兰
我服从了邪恶的迫害,由于对大法不坚定,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,向邪恶妥协,写了“不炼功的保证”,全部作废。用实际行动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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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6/10192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