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韩桂霞、刘少华
我和婆婆被非法迫害,我以前替婆婆写过“保证书”,还让婆婆按手印,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6/10192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