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金艳珠
我以前违背大法的一切言行,以及伤害师父的一言行,全部作废。今后跟上正法進程,做一个符合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,跟师父圆满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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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6/10192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