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鹏区
我在学校,关于学校诽谤大法的签名活动我当时因岁数太小签的我爸张刚的名,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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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6/10192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