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振兰
我以前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从现在开始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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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6/10192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