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俊巧、窦佩琳、李淑敏、葛春兰、苏威
我们以前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所写的破坏大法的“书面材料”全部作废。从新回到正法路上,按师父说的做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5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6/10192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