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永琴
我服从了邪恶迫害,违心的在“保证书”上签过字。声明:我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6/10192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