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毕肆杰、李慧芸、毕翠美、邢玉兰
我服从了高压下所写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和所有的“保证”,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6/10192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