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亚春
在1999年7月,中共非法打压法轮功时,在公安局曾经说过“不参加集体炼功”,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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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6/10192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