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栾合卿
我在邪恶共产党非法打压下,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,一律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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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6/10192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