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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林佩珍

    2000年6月25日,我与同修在广场集体炼功证实大法,被邪恶非法抓捕。当晚恶人假仁假义,叫我在他准备好的纸上签个名就可回家,因初得法,学法不够,法理肤浅,于是签了名。两天后又被抓去,被非法监禁三十八天多,被罚款一千三百多元。年底学校领导受邪恶利用又来愚弄加压,缠得我还是签了名。这些伤损大法的言行,在此我严正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7/10199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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