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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林佩珍 2000年6月25日,我与同修在广场集体炼功证实大法,被邪恶非法抓捕。当晚恶人假仁假义,叫我在他准备好的纸上签个名就可回家,因初得法,学法不够,法理肤浅,于是签了名。两天后又被抓去,被非法监禁三十八天多,被罚款一千三百多元。年底学校领导受邪恶利用又来愚弄加压,缠得我还是签了名。这些伤损大法的言行,在此我严正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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